據
易可購了解,經國務院同意,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決定自2014年4月30日起,對在上海市辦理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以及在本市使用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2014年5月1日后銷售或轉入的第四階段排放標準車輛,停止辦理注冊登記。
上海機動車排放升級影響到機動車銷售環節以及汽柴油供應、車用尿素等配套環節,通知也相應做了安排。市政府要求各銷售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本通告的有關內容,履行向購車者告知義務,并在與購車者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成品油供應企業及自備車用燃料企業應當提供第五階段的車用燃油或代用燃料,并建立柴油車車用尿素的供應體系,以確保機動車產品的正常使用。
上海市是繼北京之后全國第二個實施國五排放標準的城市,也比國家標準要求提前近4年實施國五排放標準。2013年9月份,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實施輕型車國五排放標準。但與北京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對部分重型柴油車也實施國五標準,柴油車尾盤排放較汽車大很多,柴油車國五排放標準對降低汽車尾氣污染物排放效果更明顯。可見,上海市這次控制汽車尾氣污染力度更大。
據
易可購介紹,相比國四標準,新標準輕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機動車年度注冊登記總量35萬輛左右計算,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另外,國內國五標準排放控制水平相當于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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