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ing 121.22.98.* 2023-04-25 16:18:39 |
國家消防員是事業單位編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
由本級人民政府招聘,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
員由<企業事業單位招聘,并報當地縣級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隊員實行勞動合同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擴展資料:
一、根據《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消防員實行與其職務職級相銜接、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等相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符合消防員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政策,并建立定期增長機制,消防員薪酬待遇全部納入財政保障。
1、消防員按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屬地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待遇,并根據消防救援工作特點建立傷亡附加保險制度;
2、符合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
3、按規定享受療養、探親休假、救濟慰問等待遇
4、在家屬隨調、子女入學、交通出行、看病就醫等方面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地方政府為入職2年以內的消防員家庭發放優待金或給予其他優待。
5、在消防救援戰斗和各項工作中建立功績的,按規定予以記功表彰并享受相應待遇。
二、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
經考核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準的,安排退出。
1、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
2、工作滿12年以上、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愿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
3、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
4、消防員退出安置具體辦法正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和應急管理部研究
制定。 |